古风,盗墓笔记全集,神武八荒 一颗 小说 http://www.jshgsx.cn Wed, 30 Apr 2025 06:43:28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4.5.16 福州律師分享:銀發上班族能否享有工傷待遇?法院:我國工傷認定法律法規未將超齡勞動者排除在外 http://www.jshgsx.cn/?p=13342 Mon, 21 Oct 2024 03:01:11 +0000 http://www.jshgsx.cn/?p=13342 在我國,達到退休年齡的“銀發一族”勞動者再就業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由于超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系”,他們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與適齡勞動者享受的有何差別?近期,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涉超齡勞動者的工傷保險資格認定糾紛案。

2022年1月1日,56歲的張某某入職某物業公司從事清潔、保潔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一年的《雇傭合同》。2022年10月22日,張某某在推垃圾車處理垃圾的過程中遭受交通事故傷害,經診斷為左足骨折。

后張某某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依法受理并調查。經查全國社會保險信息比對查詢系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未查詢到張某某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記錄。因此,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認定張某某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屬于工傷認定范圍,并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但某物業公司對這一認定不服,認為張某某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其公司系勞務關系,發生由他人引起的意外傷害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張某某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故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系工傷保險資格認定糾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同時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第二條規定,工傷保險制度并沒有明確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排除在適用范圍之外,即勞動者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并且,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條例》保障范疇,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2010〕行他字第10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復》(〔2012〕行他字第13號)的精神。

故本案中,張某某進入某物業公司工作時雖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其并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發生工傷事故,具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因此,法院最終判決駁回某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該案經二審后維持原判,現已生效。

■法官提醒

根據工傷認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并不必然影響工傷認定,這有利于保障超齡勞動者的工傷保險權益。用人單位應當認識到,對于聘用的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超齡勞動者,不能以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為由規避工傷保險責任。

本案也警示用人單位應主動提高參保意識,充分保障超齡勞動者的工傷權益,依法為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更好地分散自身用工風險。

來源:人民法院報

]]>
福州律師分享:為爭搶工作臺被打傷是工傷嗎? http://www.jshgsx.cn/?p=12926 Thu, 22 Aug 2024 03:09:27 +0000 http://www.jshgsx.cn/?p=12926 公司員工上班時與同事為爭搶工作臺產生口角,進而被毆打受傷,此種情形能否認定為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傷?近日,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一起工傷行政確認案件,維持了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某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人社局于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原告王某是蕪湖某電器公司員工。2021年1月7日,在公司車間內,王某與同事李某因爭搶工作臺發生爭執,進而互相廝打,之后雙方自行分開。約20分鐘后,李某趁王某埋頭工作時,手持鐵扳手對王某進行毆打,致王某全身多處損傷。后王某向蕪湖某區人社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其間,公安機關出具情況說明,載明王某所受傷害經鑒定為輕傷一級,已立刑事案件調查處理,后法院判決李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2023年2月6日,某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蕪湖經開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相關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該案中,區人社局認定王某非因履行工作職責所受意外傷害的主要證據并不充分。首先,雙方系因工作瑣事發生爭執,在案證據均反映王某與李某在案發前并無個人恩怨。其次,王某受傷與工作原因之間具有因果聯系。王某與李某之間的爭執系因工作原因引起,王某在第一次爭執結束后推走工作臺回到工位后繼續工作,并無與李某再行爭執的意圖或表現,也正是在其繼續工作無防備之際,被李某實施毆打致傷。因此,王某所受傷害與工作原因之間具有因果聯系。最后,二人因工作糾紛發生爭執后,王某處理工作矛盾的方式方法盡管欠妥,但其所受傷害非因故意或嚴重過失所致,故并不足以阻卻對履行工作職責的認定。綜上,被告某區人社局認定涉案暴力傷害不屬于履行工作職責所受意外傷害的主要證據不足,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案件宣判后,某區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訴。

蕪湖中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所受傷害源起于雙方因搶工作臺發生的第一次爭執,在時間上亦具有較為明顯的連貫性,且均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不應分割評判。王某受到傷害的直接原因雖來自李某的故意傷害行為,但已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公安機關對李某、王某分別所作的訊問筆錄、詢問筆錄以及人社局的詢問筆錄,均不能證明李某與王某之間存在私人恩怨,不能將傷害事件起因歸于私人恩怨而否定王某所受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之間的因果關系,故區人社局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宣判后,某區人社局認定王某所受傷害屬于工傷認定范圍,予以認定工傷,實質性化解了糾紛。

■法官說法

本案系一起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暴力的意外傷害案件,對于這種意外傷害能否認定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認定工傷需符合“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三要素。本案焦點即是圍繞勞動者受傷是否因履行工作職責所致展開。從《工傷保險條例》立法目的看,其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從制度價值角度適用該條款時,應作有利于勞動者的解釋,而不應要求“純潔的受害人”,即苛求只有在暴力傷害中完全無過錯的受害人方可被認定“履行工作職責”。若執意于受害人完全無過錯才可認定其“履行工作職責”,則與立法意旨有違。

本案中,王某與李某因工作原因發生糾紛,李某心生怨氣產生犯意,在王某埋頭工作時突然毆打王某致其受傷。二人案發前并無私人恩怨,王某受到傷害系因工作原因發生爭執所致,王某在此過程中雖有處理同事間工作矛盾不妥當的問題,但其對于暴力侵害行為后果并無明顯過錯,其行為并不應導致其受到暴力傷害,故本案情形不能阻卻王某“履行工作職責”的認定。

]]>
福州律師分享:未給員工買保險,工傷怎么賠? http://www.jshgsx.cn/?p=12552 Wed, 03 Jul 2024 07:13:13 +0000 http://www.jshgsx.cn/?p=12552
近日,欽州市欽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此案的審理結果給用人單位提了個醒:依法繳納工傷保險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基本保障,也是分散用人單位風險的重要支撐。
員工受傷,引發工傷保險待遇訴訟

2021年5月28日,李宿(化名)入職一家漁具公司,從事半成品動物肉質皮(一種魚餌)的清洗工作。漁具公司沒有與李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李宿每月工資平均為2844元,漁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其支付。
2021年10月17日下午,李宿在工作過程中不幸發生事故,這才“暴露”漁具公司一直沒有為李宿購買工傷保險。
當時,李宿在使用氣槍吹干動物肉質皮,不慎彈傷右眼。隨后,他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有醫療費用均由漁具公司承擔。李宿出院后未再回到漁具公司工作。
2023年3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李宿的事故傷害進行了認定,確認其所受傷害屬于工傷范疇。同年6月29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一步評定李宿的傷殘等級為九級,并確定其停工留薪期從2021年10月17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
此后,李宿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工傷賠償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23年7月作出裁決,要求漁具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宿各項工傷賠償費用共計9.7萬余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檢查費等。
漁具公司不服該仲裁裁決結果,向欽北區法院提起訴訟,堅稱其與李宿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請求法院判令其無需支付李宿任何費用。
存在勞動關系,公司承擔全額損失

欽北區法院審理后認為,經仲裁及另案審理,生效的法律文書已經確認李宿與漁具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漁具公司關于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辯解,法院不予采納。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漁具公司作為用工主體,未為李宿繳納工傷保險費,因此在李宿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由公司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若公司不支付,則應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并由公司日后償還。

關于停工留薪期待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李宿在停工留薪期間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應保持不變,由漁具公司按月支付。考慮到李宿的停工留薪期為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4月16日,共計6個月,扣除漁具公司已經支付的2個月工資,漁具公司還應支付剩余4個月的工資,共計1.1萬余元。

關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李宿九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應獲得9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因此,漁具公司應支付李宿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5萬余元。

關于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在勞動合同終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李宿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應為3.1萬余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應為2.5萬余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初次鑒定費用及因鑒定產生的相關檢查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因此,漁具公司還應支付李宿因勞動能力鑒定而產生的鑒定費250元和檢查費用502.9元。

不久前,欽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漁具公司應支付李宿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鑒定費和檢查費總計8.3萬余元。

目前,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工傷保險是保障勞動者權益與分散用人單位風險的雙重保障。在該案中,企業未能履行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法定職責,這不僅增加了企業自身的用工風險,而且忽視了經營風險的有效防控。這種做法可能會導致企業在面對員工意外傷害時,無法得到保險的賠付支持,從而承擔更大的經濟負擔。因此,企業應充分認識到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重要性,不僅是對勞動者權益的基本保障,也是對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支撐。

法條鏈接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63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欽北區人民法院、廣西高院
]]>
福州律師分享:職工在參加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http://www.jshgsx.cn/?p=12168 Sat, 11 May 2024 02:32:26 +0000 http://www.jshgsx.cn/?p=12168
職工在參加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疑意見: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四條規定:“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視為工作原因,但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了“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職工在參加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中受傷是否認定為工傷,應當從活動的目的性、費用的承擔、活動安排的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的組成等多方面進行審慎考量,判斷是否與工作相關。

對于用人單位組織或指定參與的文體活動以及單位組織的要求“經單位指派、選拔等程序才能參與”的活動可作為工作原因,職工在這些團建活動中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而用人單位以工作名義安排或者組織職工參加餐飲、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等活動,或者從事涉及領導、個人私利的活動,一般不認定為“因工作原因”。

綜上所述,職工在參加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應當判斷該團建活動是否與工作相關,并從活動的目的性、費用的承擔、活動安排的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的組成等方面進行綜合認定。另外,有些類似案例可供參考,如(2020)粵行申1161號、(2019)遼行申211號、(2019)蘇行申1046號、(2019)滬03行終67號。

點評專家: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勞動學會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沈建峰

點評意見:“工作原因”是工傷認定的核心要素,也是最困難的要素。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發生傷害認定工傷時如此,非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傷害認定工傷更是如此。本條答疑意見以團建活動中受傷能否認定工傷為起點,系統整理了現有涉及單位組織活動期間遭受傷害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則,詳細回答了這個近年來實踐中比較多見、處理起來也比較棘手的問題。本條答疑意見不僅通過具體問題闡釋了在單位組織活動期間受到傷害時工傷認定的一般思路,還通過舉例從正反兩個方面闡釋了認定活動內容與工作關聯性的具體情形,對司法實踐具有指導價值。總體來看,本條答疑意見是對單位組織活動期間受到傷害時工傷認定問題的有益探索,對該問題的解決具有很強的指引和參考價值。

(摘自《法答網精選答問(第一批)》,載《人民法院報》2024年2月29日第7版)

裁判規則

1.?用人單位組織員工外出旅游、調研等團建活動是工作的合理延伸,應予工傷認定——朱某某訴人保局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

案例要旨:用人單位組織員工外出旅游、調研等團建活動系公司統一安排,受公司管理,由公司承擔費用的,應認定為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及工作職責的合理延伸,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的因工外出受傷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審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人民法院報》2023年2月7日第3版

2.?員工活動所包含的多為休閑性、娛樂性較強的活動項目,游玩項目也可由參加人員自主決定是否參加,不具有強制性,員工在參加該活動中受傷不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情形——劉某訴人社局、復議機關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

案例要旨:對于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傷的情況能否認定為工傷,應當綜合活動性質、活動內容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用人單位安排或者組織職工參加文體活動,應作為工作原因。用人單位以工作名義安排或者組織職工參加餐飲、旅游觀光、休閑娛樂等活動,或者從事涉及領導、個人私利的活動,不能作為工作原因。員工活動所包含的多為休閑性、娛樂性較強的活動項目,游玩項目也可由參加人員自主決定是否參加,不具有強制性,員工在參加該活動中受傷不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情形。

案例來源:江蘇法院網,發布日期:2023年9月20日

3.?判斷職工在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傷是否屬于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受傷,應當從活動的目的、性質、內容、形式等多方面進行審慎考量——黃某某訴廣州市伊東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花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案

案例要旨:單位組織的活動屬于工作內容的一部分,判斷職工在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傷是否屬于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受傷,應當從活動的目的、性質、內容、形式等多方面進行審慎考量。單位組織的活動是單位行為,是加強職工對公司文化的認同、調動職工積極性、增強職工凝聚力的一種手段和方式,與工作有本質聯系,故職工在該類活動中受傷,與工作存在因果關系,屬于因工作原因所受傷害。

案號:(2020)粵行申1161號
審理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法信平臺

4.?單位為提高職工業績制定激勵方案組織并選拔員工出游的,該類活動屬于工作的一部分,員工出游系出于工作原因,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員工在參加該活動中發生事故應當認定為工傷——王某某、孫某某訴沈陽市鐵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案

案例要旨:單位為提高職工業績,制定激勵方案,根據員工業績情況選拔出一定比例的人員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通過組織活動、旅游、會議、培訓等形式對業績突出的員工給予鼓勵,且活動的經費均由單位承擔,故類似旅游活動是整個工作內容的一部分,是單位通過組織、按方案選拔出來的,不是每個員工自愿參加的行為。故員工參加該類旅游活動系出于工作原因,并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認定工傷的條件。

案號:(2019)遼行申211號
審理法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法信平臺

5.?員工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發生事故,但該活動主要內容與工作之間無直接關聯的,不能認定活動屬于工作的組成部分,不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情形——姜某某訴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巢典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勞動行政確認案

案例要旨:員工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發生事故,但該項活動的主要內容與工作之間并無直接關聯,亦無其他拓展、文體活動的事實。因此,該項活動不能認為屬于工作的組成部分,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因工外出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的情形。

案號:(2019)蘇行申1046號

審理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法信平臺

6.?員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但與工作本身無關的,發生意外事故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上海索樂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與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與行政復議決定案

案例要旨:并非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都視為與工作相關,應當從活動的目的性、費用的承擔、活動安排的內容以及參與人員的組成等方面綜合認定。員工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費用、行程均為單位負責,但行程中并未安排與工作有關的活動及事項,且導致員工發生溺亡的活動屬于高風險旅游項目,單位亦未強制員工參加,更與工作原因無關。因此員工發生意外事故傷害的不符合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案號:(2019)滬03行終67號
審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案例來源:法信平臺
司法觀點

單位組織的游覽活動與工作有本質上的聯系,在此活動中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

用人單位為了讓職工更好地工作而組織職工外出游覽,是職工的一項福利待遇,也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一個方面。游覽活動本身不能脫離職工身份而單獨存在,組織游覽與工作有著本質上的聯系。因此,組織游覽有利于增強職工的創造性與團隊精神,增強職工的歸屬感。《工傷保險條例》中所指的工作原因并非僅指自己的專職工作,工作時間不僅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時間,工作場所也并非僅是固定意義上的辦公及上班地點。只要用人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而給職工安排或者組織的與工作或職工利益有關的各項活動,都可以視為工作。

實踐爭點

參加單位組織外出旅游活動期間受到意外傷害的,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職工受傷時所參加的活動,是單位利用休息日組織的游覽活動。?由于受傷地點并非在工作場所,受傷時間也不是工作時間,受傷原因也非因工作原因,而是與本職工作無關,?因此,不能認定為工傷。?另外,如果任意擴大工傷認定范圍,不僅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宗旨,不利于用人單位開展工作和組織活動,而且會損害職工日后的潛在利益。

第二種觀點認為,單位組織的游覽活動與工作有本質上的聯系,該活動不能脫離職工身份而單獨存在,在此活動中受傷,應當認定為工傷。

裁訴指引

筆者傾向于第二種觀點,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單位組織外出游覽,是職工的一項福利待遇,單位在活動中一般要求職工應當聽從指揮,顧全大局,遵守紀律,在公共場所維護用人單位的良好信譽。因此,這樣的活動是單位行為,有別于與他人相約外出游覽的私人行為。

其次,單位組織外出游覽,是單位加強職工之間的團結協作,增強職工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種手段和方式。上述活動與工作有著本質聯系,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正常工作安排。職工參加該活動,屬于因工外出。

再次,職工受到傷害的地點組織活動中既定安排的一部分,并非職工自行參加的其他活動,在活動中受傷害,與工作原因存在因果關系,屬于因工作原因所受傷害。

最后,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作為被管理者處于弱勢地位,而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地位,為使兩者真正實現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應當突出對職工權利的保護。如果過于僵化地對工作原因等工傷認定構成要件作狹義理解,將無法對處于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給予充分有效的司法救濟。事實上,也只有從寬適用工傷認定的要件和標準,才能達到更大程度保護受事故傷害的勞動者權益的目的,實現法的衡平價值。

當然,這并不表明,因工外出期間在與工作無關活動中受傷,也可以認定為工傷。通過立法原意探究法律條文的具體含義,有利于彌補成文法的局限,但不能沒有限度任意擴張,否則就會違背法律的目的和要求。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因從事違法行為或者違反單位既定安排從事個人目的的行為而產生的傷害,因其所從事的活動與工作無本質聯系,不能從寬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不能認定為工傷。

(摘自《勞動爭議裁訴標準與規范》,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694~696頁)

法律條文

1.?《工傷保險條例》(2010年修訂)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于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四、?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視為工作原因,但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除外。

]]>
福州律師分享:公司:已提供崗位,六級傷殘也得來上班!看法院怎么判 http://www.jshgsx.cn/?p=12075 Tue, 30 Apr 2024 02:23:18 +0000 http://www.jshgsx.cn/?p=12075
案情簡介

孫某于2021年3月21日受傷。2021年4月18日,淄博市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孫某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2023年3月26日,山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鑒定孫某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為六級,無生活自理障礙,停工留薪期為24個月。孫某停工留薪期結束后,A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5月、6月多次通知孫某返崗,并提供操作工(原崗位)、門衛、保潔崗位供孫某選擇。孫某以“眼睛尚在恢復之中,左眼無光感,喪失視力,現右眼怕光,視力驟降無法工作”為由,向A公司請假。A公司不予準假,堅持要求其返崗,并自2023年6月起拒絕支付傷殘津貼。孫某無奈,申請勞動仲裁,淄博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23年7月作出仲裁裁決:自2023年6月起,A公司按照2823.9元/月為孫某發放傷殘津貼,截止時間為A公司應當發放孫某傷殘津貼條件喪失之日止。A公司不服,訴至法院,要求不支付孫某自2023年6月起的傷殘津貼。另查明,孫某因傷多次赴山東省眼科醫院檢查,較法院開庭前最近一次檢查為2023年10月10日,檢查結果為“裸眼視力 右眼0.08 左眼NLP”,診斷證明建議“注意休息”。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依據上述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查明的事實,孫某被鑒定為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六級,其目前醫院診斷結論為“裸眼視力 右眼0.08 左眼NLP”。裸眼視力NLP表示無光感視力,即代表完全失明,而右眼視力僅0.08。從常理判斷,該種傷情目前無法達到一般人能夠正常上下班并提供勞動的程度,且A公司為孫某提供的操作工(原崗位)、門衛、保潔等工作崗位明顯對視力均有較高程度的依賴,在此情況下,A公司未提供有效證據證實孫某目前的身體狀況足以勝任上述工作崗位,或A公司可為孫某提供更為合適的工作崗位,因此,本案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情形,A公司應當依法按照法定標準即本人工資的60%向孫某支付傷殘津貼,直至支付傷殘津貼的條件喪失。據此,一審判決:一、原告A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為被告孫某發放2023年6月、7月、8月、9月傷殘津貼(以2823.90元/月為標準),并自2023年10月起以2823.90元/月為標準為孫某發放傷殘津貼,直至發放傷殘津貼條件喪失之日止;二、駁回原告A公司其他訴訟請求。A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傷殘津貼是對工傷員工不能工作的工資損失的補償。工傷員工被鑒定傷殘級別的,按照不同的傷殘等級,可獲得相應的傷殘津貼。傷殘津貼的支付標準如下:工傷員工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保險基金每月按照以下標準支付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同時,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員工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勞動關系保留,首先由用人單位適當安排工作,如果可以安排工作,工傷員工通過上班獲得工資,不再領取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工傷員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勞動者可以獲得傷殘津貼,這意味著法律認為此時的勞動者仍然具有勞動能力,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后可恢復工作,通過上班正常獲得工資。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否則應補足差額。工傷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同時還要注意,傷殘津貼不是一成不變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司法實踐中,常見勞企雙方因傷殘津貼的支付產生爭議的案件,本案即是如此。本案涉及到《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的“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情形的認定。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工傷員工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勞動功能障礙,傷殘等級已經較高,雖不至于直接退出工作崗位,但個案傷情、恢復程度因人而異,是否能夠勝任由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不能一概而論,故由該條款進行兜底。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待,可以最大程度保護工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或者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要正確的理解這一條款,筆者認為,首先,對于工傷員工來說,上述規定并未賦予工傷五級、六級員工在選擇保留勞動關系時,對用人單位提供適當工作崗位的單方拒絕權,否則工傷員工可以任意的拒絕提供勞動去享有傷殘津貼,這與我國憲法規定的勞動既是公民的權利同時也是公民的義務相悖,不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因此,在用人單位已提供適當工作崗位的情況下,勞動者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提供勞動。只有在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才按月向工傷員工支付傷殘津貼。這里的“難以安排工作”,應當指依據工傷員工的傷情恢復現狀,不能勝任原工作,也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其他適當工作。用人單位是否提供了適當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量,一是工傷員工是否能夠勝任所提供的工作崗位;二是工資待遇是否符合該崗位的一般標準并能夠保障工傷員工的基本生活;三是存在同時符合條件的多個崗位的情況下,雙方是否協商確定了對工傷員工來說最適合的崗位。如果用人單位未履行提供適當工作崗位的義務,工傷員工難以從事相關勞動,則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
本案中,孫某左眼完全失明,右眼視力僅為0.08,常理判斷,孫某現有傷情對基本的上、下班安全問題都不能保障,何況到A公司提供的操作工、門衛、保潔這些對視力要求較高的工作崗位上進行勞動。因此,一、二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要求A公司依法向孫某支付傷殘津貼,以維護孫某的合法權益。
法條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員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來源:張店法院
]]>
福州律師分享:社保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能否向第三人追償? http://www.jshgsx.cn/?p=12001 Tue, 23 Apr 2024 02:19:02 +0000 http://www.jshgsx.cn/?p=12001 近日,陜西省寧強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侵權的第三人行使追償權的案件,判決由侵權人償還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醫療待遇39079.50元。
2018年12月10日,王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與宜興某機械有限公司的職工許某某發生交通事故,致許某某受傷。2019年1月29日,宜興市人社局認定,許某某受到交通事故傷害構成工傷。同年7月,許某某提起健康權糾紛訴訟,要求王某某賠償醫療費等各項損失,經宜興市人民法院判決,王某某賠償許某某272313.93元。
判決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給付義務,宜興市人民法院調查王某某無財產可供執行,遂裁定終結執行程序。后許某某向宜興市社保中心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宜興市社保中心核算支付許某某工傷保險待遇醫療費用38539.5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40元,并通知王某某償還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未果,釀成糾紛。
法院經審理認為,工傷職工因侵權人負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經法院判決侵權人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但法院執行后侵權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被終結執行,工傷職工未獲得醫療費用賠償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先行支付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并向侵權人追償,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由于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是不同的救濟方式和法律關系,職工由于侵權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的有權獲得工傷保險待遇,而侵權人的責任不能因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免除,但侵權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除外。
本案的侵權人由于執行不能并未向受害人支付醫療費用,應償還社保經辦機構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醫療待遇,侵權人在償還后可以核減相應的民事侵權賠償款項。因此,不論工傷職工是否向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只要未獲得民事賠償的,社保經辦機構均應當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后向侵權人或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追償,以充分保障工傷職工取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來源:中國法院網?
]]>
福州律師分享:勞動爭議案件中,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金能否抵扣單位應支付的工傷保險金? http://www.jshgsx.cn/?p=11967 Thu, 18 Apr 2024 07:18:07 +0000 http://www.jshgsx.cn/?p=11967
案情簡介

2019年10月郭某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為郭某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但是并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2020年6月郭某在工作期間受傷住院。人社部門認定其為工傷。2021年11月保險公司向郭某支付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理賠金20萬元。2022年8月19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郭某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為柒級,無生活自理障礙。郭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各項工傷待遇615719.79元。仲裁機構裁決甲公司支付郭某395382.4元,后雙方均不服裁決,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本案中郭某與甲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甲公司未給郭某辦理工傷保險,郭某之損傷已被認定為工傷,故應由甲公司向郭某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本案爭議焦點是:保險公司向郭某支付的意外傷害金是否應在甲公司應向郭某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中予以扣除?
法院認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并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商業性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不因此免除其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職工獲得用人單位為其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付后,仍然有權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故本案中保險公司向郭某支付的意外傷害金20萬元,不應在甲公司向郭某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中予以扣減。一審判決后甲公司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實踐中很多單位存在用工不規范的情形,未給具有勞動關系的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導致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要自行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情況,在勞動爭議案件中企業購買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不能抵扣企業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理由如下:
一、從工傷保險的性質分析。《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由此可見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其法定的強制性義務,如企業可以通過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獲賠的保險理賠款抵扣其對職工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賠償,則相當于企業可以通過為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而替代繳納工傷保險的法定義務,這顯然與《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目的相悖。
二、從意外傷害保險的性質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該條明確企業為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時,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如企業為職工投保意外傷害險后可以直接在工傷保險賠償責任中扣減該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款,則企業成為實質意義上的受益人,有悖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立法目的。
三、勞動者可以獲得雙重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根據該條規定,如果被保險人的生命、健康遭到損害,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可獲得雙重賠償,此時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及被保險人和第三者之間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此時不適用財產保險中的損失填補原則,勞動爭議案件不同于侵權糾紛案件,亦不應適用損失填補原則。
法條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第四十六條?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來源:沂水法院
]]>
福州律師分享:工傷申請有時間限制嗎?必須經過單位同意嗎? http://www.jshgsx.cn/?p=11940 Tue, 16 Apr 2024 03:10:21 +0000 http://www.jshgsx.cn/?p=11940 工傷申請有時效嗎?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不為職工申請工傷,也沒有證人,怎么辦?

《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函〔2004〕256號)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因此,職工可以自己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有職業病,還能領到工傷待遇嗎?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有關規定,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前款第(一)項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前款第(二)項人員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按《條例》規定應以本人工資作為基數享受相關待遇的,按本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發

上述被認定為工傷的職業病人員,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中明確的用人單位,在該職工從業期間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按《條例》的規定,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未依法為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相關項目和標準支付待遇。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主站蜘蛛池模板: 亚洲永久在线 | 青青青久久久 | 欧美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导航 | 一级做a爰全过程免费视频毛片 | 在线欧美a | 欧美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观看视频 | 婷婷激情五月 | 天天干中文字幕 | 亚洲成a人v欧美综合天堂软件 | 日本五级床片全部硬硬 | 天堂在线网 | 天天综合天天看夜夜添狠狠玩 | 午夜一级福利 | 中文字幕亚洲一区 | 亚洲人xx视频 | 天美蜜桃精东乌鸦果冻麻豆 | 上色天天综合网 | 欧美做真爱免费无遮挡 | 日日夜夜免费精品视频 | 日本欧美高清全视频 | 四虎影裤| 色噜噜综合网 | 日本一区不卡在线 | 天天爱天天做色综合 | 在线观看亚洲视频 | 中文字幕第一页国产 | 天天影视色香欲综合影视大全 | 欧美一级视频高清片 | 青青青青娱乐 | 欧美网站www | 亚洲黄色一区二区 | 无颜之月第05集免费观看 - 83屋 | 午夜草草 | 亚洲一色| 亚洲一区 在线播放 | 日韩乱码中文字幕视频 | 综合网久久 | 亚洲精品乱码中文字幕无线 | 无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 | 青青草成人免费在线视频 | 亚洲香蕉中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