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有相應的舉證責任-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24–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8日改判要點:為證明借款雙方于借款之前存在或不存在其他經濟往來,提出該觀點的一方應負舉證義務。? 案情簡介: 周強于2014詳情
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簽訂借款合同后雙方若有其他借款,應當另行明確以免混淆-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23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8日改判要點:借款合同簽訂雙方在交付約定借款后,如存在其他借款行為,則應當另行或在原借款合同基礎上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以免造成詳情
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夫妻單方借款17個月后有轉款給配偶用于購房,亦可認定配偶從中受益,屬于共債-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22 ? ?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8日改判要點:夫妻一方借款后有向另一方轉款并購買房產,雖隔17個月,亦足以認定配偶方自借款受益,應當認定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詳情
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夫妻一方借款,債權人證明另一方知曉該債務且存在共同還款行為的,可認定為共同債務-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21 ?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8日改判要點: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單獨借款,債權人舉證夫妻另一方知曉該債務且有共同還款的行為,或證明所借款項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詳情
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還款記錄需留存,利息計算需謹慎–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20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8日改判要點:承諾書和借條均具有對尚欠本息進行結算的意思,但鑒于二者均有關于若債務人未能按時還款則應每月支付2萬元違約金的內詳情
被告抗辯案涉款并非借貸而是投資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不利后果 -19福州中院改判案例-民間借貸糾紛19 ?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1日改判要點:1、原告提供《欠條》主張雙方成立民間借貸關系,被告抗辯“欠條”、“欠到”、“使用期”用詞有別于借貸表述,實為投詳情
使用花唄、借唄等信貸資金出借他人款項,借款合同是否有效?-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18–福州債權債務律師原創(chuàng)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1日改判要點:使用信貸資金出借他人款項,但所涉借款利息因約定不明而無法確認該轉貸行為存在高利貸轉貸牟利的事實,不能認定借款合詳情
福州債權債務律師蔡思斌原創(chuàng)–未約定利息,可依據(jù)債務人償還利息的行為推定雙方認可利息的給付 -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17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21日改判要點:民間借貸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和利息,可依據(jù)債務人規(guī)律性多次償還同等金額符合交易習慣利率款項的行為,以及借貸雙方在詳情
同日內出具兩份借條悖于常理時,可認定為虛增債務-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16?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17日改判要點:借款雙方于同日出具兩份借款金額相同的借條,該情況顯然與常理相悖時,可以認定其中一份案涉借條系因虛增債務而致。?詳情
出借人辯稱借款人匯款為其他用途應予舉證,否則承擔不利后果-19年福州中院改判案評析-民間借貸糾紛15 ? 合同債務發(fā)布者 福州律師網2020年7月17日改判要點:出借人抗辯稱借款人所匯款項系基于其他債權債務關系而非還款,但未能提供相應證據(jù),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案情簡介:詳情